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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干货!一文了解30年来大陆对台优惠政策

时间:2017年12月07日 来源:市台办微信号京彩台湾 作者:焦红亮  点击量:      

  六七十年代,台湾有句顺口溜“来来来,来台大;去去去,去美国”,但现在这一趋势已经发生根本变化,求学大陆成为台湾青年的“新时尚”。

  求学之后就业怎么办?两岸交流三十年来,大陆不仅提供了对台生的优惠政策,还提供了一系列就业的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有哪些呢,三十年来又有哪些变化?小编今个儿就给大家盘点一下。

  注:惠台就业政策

  1987年

  开办首个对台中医药培训班

  1989年

  大陆学府招收台湾学子

  2005年

  实行台生与大陆学生同等收费标准,并设立台生奖学金

  敞开就就业大门,实施《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包括:

  放宽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岗位条件

  放宽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应具备的条件

  简化台湾学生在大陆就业的手续

  明确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

  支持从大陆高校毕业的台湾学生自主创业,对台生在毕业学年内参加创业培训的,可比照大陆学生同样待遇,享受相应培训补贴。

  2006年

  正式认可台湾地区高等学习学历

  取消台生报考年龄的限制

  不再规定台生录取分数线,分数线由各招生学校自定。

  2007年

  欢迎台湾学生报考大陆民航院校

  允许台湾机务维修执照,并鼓励其来大陆工作。

  2008年

  放开台湾学生在大陆求学门槛,降低学费,设置“台湾学生奖学金”。

  2009年

  获得大陆全日制学历的台湾学生,可以在闽国企和事业单位就业

  允许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在大陆从事律师执业。

  2010年

  大陆123所高校免试接受在台湾基本学历测试中,成绩达顶标级的台湾高中毕业生,经免试合格后可录取。

  2011年

  台胞子女就读大陆中小学和幼儿园实行“欢迎就读、一视同仁、就近入学、适当照顾”政策。

  台胞可参加港澳台侨学生联合招生考试入学或者参加港澳台研究生统一考试入学。

  大陆高等学校可依据学测成绩招收前标级以上的而台湾高中毕业生。

  台湾地区居民可在大陆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2012年

  大陆企业可自主招用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就业。

  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可与大陆居民同等条件到大陆企业就业。

  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

  新增津沪浙鄂4省市事业单位试点招用台湾居民

  2013年

  将台生纳入大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北京高考台湾籍学生和华侨子女可加10分。

  福建设立台生专项奖学金。

  2015年

  建立两岸青少年新媒体文创基地

  2016年

  制定《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

  2017年

  放宽台湾高中毕业生申请大陆高校标准

  颁布实施新的“港澳台侨学生联招考试大纲”

  台生凭学测成绩即可申请大陆高校免试入学资格。

  高校会为台生注册学籍、建立档案。

  毕业时颁布毕业证书或写实性血液证明,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台湾学生颁发学位证书。

  在大陆工作台湾研究人员可申请国家社科基金

  新增京冀鲁粤桂琼6省区市为开放台湾居民在大陆事业单位就业试点地区

  在大陆就业台湾同胞将平等享有住房公积金待遇

  在大陆居住、就业和就学的台湾居民可在大陆参加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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